对“僵尸肉”事件的反思
发布时间:2020-10-14 18:00:41 点击次数:146
摘要:“僵尸肉”一词和“几十年冻肉”的存疑来否定该报道的基本事实依据和合理内核,就有“以偏概全”之嫌了。
关键词:僵尸;冻肉;反思;质疑;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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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的“僵尸肉”事件,随着讨论的深入和相关权威信息的披露,已渐归平息,但由此带给人们尤其是媒体从业者的思考是持久的、多方位的。在此事件中,来自媒体行业内部的“假新闻”质疑、舆情的几经反转以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多元化评判,让我们有必要对新闻业的一些“老问题”重新做一番审视和探讨。
此“僵尸肉”非彼“僵尸肉”
先来梳理一下“僵尸肉”事件的大致过程:
6月23日,新华网发表新华社记者李丹题为《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报道,文中提到“在6月的海关打击冻肉走私的专项行动中,有‘80后’缉私人员在广西某口岸查处了一批比他年纪还大的‘70后’冻肉”。“僵尸肉”迅速成为网络热词和众所关注的焦点,国内不少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7月9日,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在微信发文《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认为封存几十年的“僵尸肉”并不存在,是“嫁接、演绎、臆想”而来,并指出“这或许将成为中国新闻史上不太光彩的一页”。
7月12日,李丹发博文回应,认为“僵尸肉”是形象化地泛指过期变质冻肉,称质疑者仅凭4个电话就做出臆断,断章取义,无视走私冻肉问题中公开的事实。
同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发布通告,称“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同时文末也意味深长地说道:“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要切实做到真实、公正。”
7月13日,洪广玉再发长文,呼吁大家“尽快走出对‘僵尸肉’这一噱头的讨论”,把更多注意力放在打击走私、探讨食品安全的真正核心问题上。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报道的前提条件。“僵尸肉”真假之争当然是很严肃的问题,然而在网络上数十万计的相关搜索网页铺天盖地时,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争论的双方所指向的“僵尸肉”其实并非同一个标的物。用原作者李丹的话说,“僵尸肉”是老百姓对过期变质冻肉的形象说法,其意包括但不限于冻存数十年的肉;而质疑者洪广玉则认为,在“走私冻品”、“冷冻肉”、“走私肉”、“过期肉”、“变质肉”等称谓之外,新造一个“僵尸肉”,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事实无据,涉嫌造假。
两个不同概念的“僵尸肉”,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这场争论中的各说各话、南辕北辙,实际上,我们在探讨其真实性时的路径和要求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