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天假赔偿金就能留住人才吗
发布时间:2020-08-25 14:43:48 点击次数:285
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向女博士索要“天价”离任补偿费一案近日有了新进展,当事女博士透露,“这两天校方总算同意了执行裁定判决,按程序处理我的离任,补偿费用再另谈”。至此,这起离任胶葛现已耗了差不多一年时间,两边分歧最大的补偿费用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据报道,这名女博士是在上一年9月提出离任的,由于她尚在服务期中,校园以违反服务协议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向其索要51万离任补偿费。当事女博士认为自己需求付出的离任补偿金额应该是84612元。本年5月法院开庭审理,裁定要求校园为女教师处理劳作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校园表示承受这一裁定,一起发起新的补偿费裁定,提出的补偿费为42万。
此案有两个改变:校方不再把交离任补偿费与办离任手续捆绑,一起调低了离任补偿费。而调低后的离任补偿费也远高于女博士乐意承当的离任补偿费,堪称“天价”。校方对此的解说是“校园为培育贾某青进行了许多投入”。
违反服务协议,违约一方要承当补偿责任,这无可厚非。但是,确认补偿金额有必要根据两边的权责,要依法依规。校园之所以坚持建议索要“天价”离任补偿,主要目的恐怕是以此消除取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想换岗离任的想法。
我国《劳作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可以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劳作者违反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因而,即便女博士在读完博士后就提出离任,校园所能索要的违约金,只能是为其读博士所供给的训练费用。依照校方供给的数据,最多是“读博期间校园为其付出的工资、日子补贴等合计13.0504万元”。至于校方称还为培育她进行了许多投入,不清楚这指的是哪些投入?校园为人才供给必要的作业环境以及一定的科研经费赞助,这当然属于投入,但这是校园的根本责任,而且教师在校园作业也是有产出的。
如果校方有这种离任补偿逻辑,那恰恰反映出校园的人才观有问题。我国许多当地本科院校近年来特别注重招聘有博士学位的新教师以及鼓励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表面上看,这是注重进步教师队伍素质,但不少高校的实在意图是进步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由于这是当时点评高校师资建造的重要目标。
当地本科院校要办出特征和高质量,需求有明确的办学定位。我国的当地本科院校,应以进行职业教育、培育职业技术人才与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定位,但是,相当数量的当地本科院校并没有自身清晰的办学定位,而是追求成为学术型大学。这种办学定位就会体现在对教师的考核、点评中,一些青年教师,对校园这种不接地气,上不上下不下的办学颇为不满,所以就选择脱离。校园当然会很不高兴,由于校方觉得自己成了青年教师生长的跳板,帮其他高校培育了人才,自己一无所获。
“强扭的瓜不甜”,校园与其在“天价”补偿费上折腾,不如认真反思为何留不住青年人才。校园应该给人才创造真实能施展才华的舞台,营建杰出的教育与学术环境,做到以事业留人。

